临清市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工作流程

临清市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工作流程

     

临清市博物馆是临清市唯一的综合性县级博物馆,集文物管理所与博物馆职能于一体,是全市最重要的文物收藏、保护、研究、展览展示机构。为了更好地完善本馆的藏品体系,特制定了以下科学合理的藏品收集管理办法。

一、藏品入藏标准

(一)临清市博物馆是一个综合性博物馆,凡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研究价值之一的文物和标本及近现代的艺术品、物品等,均在入藏之列。

(二)从完善藏品体系出发,征集的重点应放在本馆藏品的空白和薄弱环节,凡能填补缺门,保证藏品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的征集品都在入藏之列。

(三)陈列是建立在藏品基础上的。凡能满足陈列的需要,能充实或修改陈列内容,提高陈列水平的征集品均在入藏之列。

(四)由于现代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不断加速,各种产品的更新换代很快,对于那些消失十分迅速的现代物品,也要考虑征集入藏,以保证博物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
二、藏品征集机构和人员

我馆藏品征集机构为陈列保管部。专门负责征集的人员有魏辉、徐洪真、李赛南3人。

三、藏品征集工作流程

(一)清点造册,统计文物基本资料。文物征集信息确定后填写《临清市博物馆征集记录表》和《临清市博物馆文物征集登记表》,注明文物的详细情况。

(二)组织专家鉴定评估。对拟征集的文物先由文物专家鉴定组进行筛选、鉴定。对单位、个人移交或捐赠的文物,由临清市博物馆颁发《捐赠证书》或《收藏证书》;并按《临清市博物馆捐赠办法》进行奖励;对经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文物资料,由临清市博物馆说明原因并退还收藏单位或个人。

 (三)建立、完善征集文物档案。包括照片、征集时间、方式、文物出土地等有关文物的详细信息。

 (四)统一移交、入库。经鉴定后,按照文化部、国家文物局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由临清市博物馆造册收藏。